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势力遭到削弱,各
殖民地人民纷纷要求独立,兴起
民族解放运动,本土与
自治领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殖民体系渐趋瓦解。为挽救颓势,1926年,英国被迫承认自治领在内政外交方面获得独立。自治领与
宗主国以“共同忠于(英国)国王”而组成英联邦,双方权利平等,互不隶属。1931年,
英国议会通过《
威斯敏斯特法案》,批准上述决议,确定各英属自治领都获得完全独立的
主权,
大英帝国名存实亡,英联邦正式形成。英联邦不是一个
国家,也没有
中央政府。英国国王是英联邦名义上的
君主与
国家元首。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为外交代表。
主要组织机构: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各国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
秘书处设在英国
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