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Sovereignty)是一个
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
语言文字以及文明的独立都是主权的体现,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依法施政的
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
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
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
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当今主权的概念正因为其至高无上的排他性,
外交官不断援引之;跨国组织及企业设法规避之;
政治学家、
宪法、
国际法学者等学者仍争论之,讨论全球化及国际及区域组织对主权概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