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 (1662年—1733年),字
抑光,清朝
康熙、
雍正时大臣。原隶籍
汉军
正蓝旗,雍正五年(1727年)因功抬入汉军
正黄旗。
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十二岁的田文镜出仕
县丞,升
知县、
知州,历二十余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官
内阁
侍读学士。
雍正帝即位后,深受宠待。
雍正元年(1723年),署
山西
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
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雍正帝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清查
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
保甲制度等。但引起一些官员不满,先后受
直隶总督
李绂、监察御史
谢济世参劾。然而雍正帝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
雍正五年(1727年),任为
河南总督,加
兵部尚书衔。雍正六年(1728年),任河南山东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加
太子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兼
北河总督。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雍正帝仍予包容。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病死,享年七十二岁,谥
端肃。田文镜著作有《
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曾主持编修《
河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