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是中国古代官职,在不同的朝代职责和地位不同。“
宰”作为官名,在
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责任是总管王家事务。
西周时开始设置太宰,也叫
大冢宰,或
大宰,即
冢宰的首领。太宰的职责是“掌管国家的六种典籍,用来辅佐国王治理国家。”其中六种典籍是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可见当时的太宰是百官之首,相当于后来的
宰相或
丞相。但后来由于王室的衰落,太宰这个官职的重要性在
春秋时期下降了许多,以致于被排除在
三公(
太师、
太傅、
太保)之外。东周之后太宰一职被停止使用。参见
周朝官制。
在
秦朝时,太宰是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官员。参见
秦朝官制。在
汉朝时,也有一名叫“太宰”的官职,但同周朝时的太宰职位大不相同,乃是辅佐主管
宗庙礼仪的
九卿之一
太常的辅助官员。参见
西汉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