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钦,一字汝贞,号梅林,
南直隶
徽州府
绩溪县人。明代名臣。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进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授
益都知县,屡决悬案,平反冤狱,获朝廷嘉奖,晋三级。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任
余姚知县,次年擢
湖广道监察御史。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任
宣府、
大同
巡按御史。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巡按
北直隶。嘉靖三十年(1551年),就任湖广巡按御史。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浙江巡按御史。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升
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次年升总督,总制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抗击倭寇。召
徐渭、
沈明臣、
茅坤、
文徵明为幕僚;以
俞大猷、
戚继光、
卢镗为大将,制定“攻谋为上,角力为下”和“剿抚兼施,分化瓦解”的作战方略。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斩
徐海,俘陈东,降
汪直,断绝倭寇内应。历经数年,弭平倭患。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晋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
右都御史,加少保。
嘉靖四十一、四十四年(1562年、1565年),两度因“
严嵩案”入狱。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胡宗宪死于狱中。
隆庆六年(1572年),昭雪,并录平倭功勋。
万历十七年(1589年),追谥襄懋。
胡宗宪为官二十余年,忠心为国,抗倭有力,于
戎马倥偬中辑著《
筹海图编》十三卷,是书收浙江沿海地形、防务、战具、倭变、战事甚详。另有《
海防图论》、《三巡奏议》等传世。
(概述图片来源:明人绘《胡宗宪五十容像》歙县磻溪方氏族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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