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王莽改制]的解释
王莽 改制,又称 王莽新政,是 新朝皇帝 王莽为缓和 西汉末年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 托古改制”。包括 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官名县名改革。
初始元年(8年),在 王莽接受 孺子婴刘婴)的 禅让称帝,改 国号为“新”,改长安为 常安,作为新朝都城,王莽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新朝建立后,王莽开始进行的全面社会改革。  
王莽仿照《 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并且,以 王田制为名,恢复 井田制。还把盐、铁、酒、币制、山林川泽收归国有。将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 奴隶制度,建立 五均赊贷(贷款制度)、 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 剥削,增加国库收入。而刑罚、礼仪、田宅车服等仪式,也不停回复到 西周时代的 周礼模式。
但王莽的改制不仅未能挽救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天下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
到了 天凤四年(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 赤眉绿林大规模的反抗。从而导致新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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