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解释
江苏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是经 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 江苏省文化厅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江苏已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0项,位列全国第一,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6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2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773项。
江苏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为使江苏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省 文化厅发布《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分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8章59条,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分命名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7年3月第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3项)
2009年6月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2项 )
2011年6月第三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3项)
2015年1月第四批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45项)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