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为使江苏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省
文化厅发布《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分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8章59条,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2007年3月第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3项)
2009年6月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2项 )
2011年6月第三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