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5月17日),原名鸿基,小字黄来儿,又字枣儿,
明末农民起义
领袖,世居陕西
榆林
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
银川驿卒。
崇祯二年(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
高迎祥部下的
闯将,勇猛有识略。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
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当时
中原灾荒严重,社会阶级矛盾极度尖锐,
李岩提出“
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起义军中的主力军。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
襄阳称新顺王,并在河南
汝州歼灭明陕西
总督
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
西安。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建立
大顺政权,年号“
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四月,
多尔衮率八旗军与明总兵
吴三桂合兵,在
山海关内外会战李自成。李自成战败,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清军。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大顺军逼走南明将领左良玉,占领武昌,李自成计划乘舟东下,夺取东南作为抗清基地。但大顺军尚未准备充分,清军分水陆两路突然袭来,李自成仓促弃武昌向东南进发。顺治二年(1645年)5月17日,在湖北通城县
九宫山遭村民误杀。
(另有一说李自成死亡地点为湖北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