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法家]的解释
新法家是近代出现的一个学术派别,在晚清的特定时势与学术背景之下,出现了 梁启超章太炎沈家本等“新法家”,他们反对传统上对法家的不合理批评与抨击,大力为法家平反正名,称赞法家的历史功绩,用“法治”或“法治主义”来认知和解读法家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开出“新法治主义”。   这一开新,具有重要的思想、学术意义。新法家以法家基础,丢弃旧 法家的历史局限思想,继承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法律权威高于一切,用“ 法治”代替“ 人治”,勇于创新的优秀传统,提倡“与时俱进”,“公平、公正、公开”,强调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矛盾,对法律进行自我修正的思想体系及其实践者。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它是 诸子百家中的一家。 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汉书·艺文志》列为“ 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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