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家]的解释
法家, 诸子百家之一,是 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 富国强兵为己任, 《 汉书·艺文志》列为“ 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 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 夏商时期的 理官,成熟在 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 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期, 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法家是 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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