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西汉初,
乌桓为
冒顿单于所破,自此受
匈奴奴役,贡物过期不具,辄没其妻子。武帝时,
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乃迁
乌桓人于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东等郡塞外。置护乌桓校尉,拥节,秩比二千石,以护内附乌丸,拥节监领之,使不得与匈奴交通。(《
后汉书·乌桓
鲜卑列传》作二千石,此从《
续汉书·百官志五》), 既而并于
匈奴中郎将。中兴初,
班彪上言宜复此官,以招附
东胡,乃复更置焉。拥节,以监领其众,并领鲜卑。
东汉、
魏、
晋沿置。又名“护乌丸校尉”。
护乌桓校尉是两晋南朝时期专门管理
幽燕一带蛮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武官,它与幽州刺史有着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