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市,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
死刑。以示为大众所弃的
刑罚。《
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弃市为死刑的一种,自
商周时即有。湖北
云梦
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显示,秦时死刑种类众多,如
车裂、
腰斩、
枭首等,其中亦有弃市。至汉朝,
汉承秦制,而略加简约,死刑常法只三种,其一即为弃市。弃市为常法一直延续到
南北朝时期。至隋,第一次将死刑常法定为斩、
绞,无弃市。至此,弃市退出死刑常法,但仍然用于处决某些罪大恶极者。
在闹市当众杀人可以威慑百姓,但唐朝的
御史中丞、
司农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长)
来俊臣被弃市就有些特别了,来俊臣是唐朝的大
酷吏,民众又恨又怕,判死刑后大快人心。《
旧唐书·酷吏传》记载“乃(来俊臣)弃市。国人无少长皆怨之,竞剐其肉,斯须尽矣。”《
资治通鉴》记载“(来俊臣)弃市。时人无不快其死。仇家争
啖俊臣之肉,
斯须而尽,挟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踏成泥。”由此可见唐人对来俊臣的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