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北宋仁宗
庆历年间,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
辽和
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社会危机日益严重。
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
吏治为中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并藉以达到节省钱财的改革主张。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
诏
中书、
枢密院同选诸路
转运使和
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更荫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得恩荫,而恩荫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得补官。又规定
地方官职田之数。
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
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阻挠。
次年(1045年)初,
范仲淹、
韩琦、
富弼、
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各项改革也被废止,新政彻底失败。
这次改革虽然失败,却为后来的
王安石变法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