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立法权]的解释
地方立法权,是指 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设区的市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  
截至2015年2月,除了 自治区直辖市外,23个 省会、5个自治区 首府、18个 较大的市以及4个 经济特区、3个 特别合作区共49个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1-3]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 设区的市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