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重要湿地是指符合“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评估标准,由缔约国提出加入申请,由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秘书处批准后列入《
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列入
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一种荣誉。一国列入该名录的湿地越多,说明该国保护意识越强。列入名单的湿地将接受
国际湿地公约相关规定的约束,一旦发现湿地生态退化,就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如果湿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相应治理的,就会被逐出名录。中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截至2020年9月),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64处,其中内地63处,香港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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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重要湿地公约(又称拉姆塞尔公约,Ramsar convention),公约的全名是:“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是一个政府间的协定,该协定为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国家措施及国际合作构建了框架。Ramsar公约(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于1971年在伊朗小城Ramsar签署,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截止2010年2月2日,签订该公约的成员国达到170个国家,共2334个国际重要湿地,总面积达到2.49亿公顷,覆盖地球上所有的地理区。缔约国每3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中国于1992年加入该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