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解释
依照《 湿地公约》第二条,各缔约国应指定其领土内适当湿地列入《 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并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至2020年9月,我国境内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64处,其中内地63处,香港1处。 [1-2]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