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英语:Gaxag,藏语:བཀའ་ཤག)为清代到新中国初期西藏地方官署名,即原西藏地方政府。达赖、摄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机构,藏语称“噶厦”。“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
清
乾隆十六年(1751年)置。噶厦驻地在拉萨
大昭寺,长官为
噶伦,秉承
达赖喇嘛(实际上为摄政活佛)旨意办事。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驻藏大臣撤离,达赖喇嘛土登嘉措返藏并掌握了西藏军政实权。1912年至1959年间,噶厦成为实际上的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废除噶厦,筹建
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