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劫杠案]的解释
明朝 万历三十二年九月,楚王 朱华奎以助工为由,向朝廷贡献两万两 白银。运送途中,被 楚国宗室 朱蕴钤劫走。湖广巡抚 赵可怀提讯要犯时,被 朱蕴钤和朱蕴訇挣断刑枷,当场打死。万历三十三年四月,朱蕴钤与朱蕴訇解送 湖广 承天府 处死,朱华堆等三人自杀,朱华焦、朱蕴钫等被 幽禁,史称“ 劫杠案”。   劫杠案与 妖书案伪楚王案共称“ 楚宗之乱”或“ 楚宗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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