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彭年(961-1017年),字永年,建昌军南城县(今
江西省
抚州市
南城县)人。北宋时期大臣、文学家,
鹿邑知县陈省躬的儿子。
雍熙二年,考中
进士,初任江陵府司理
参军,因事停职。宋真宗即位(998),出任湖州通判。直至
咸平三年(1000),升任湖州
知州。上疏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真宗器重。得到礼部侍郎
杜镐等推荐陈,出任直史馆兼
崇文院检讨,监修《
起居注》《大宝箴》《
册府元龟》。历任右正言、龙图阁待制、刑部
员外郎、工部
郎中、
集贤殿修撰、兵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迁右
谏议大夫兼秘书监。奉诏编辑《太宗御集》,删定《三司编敕》,迁工刑二部侍郎、
参知政事,担任天书仪卫副使。
天禧二年(1018),病重不治而逝,享年57岁,获赠
右仆射,谥号“文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