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费用是“直接费用”的对称。是指制造企业各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
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
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会计单位通常是先通过“
制造费用”科目对这些费用进行归集,在每个
会计期间终了,再按一定的标准(比如生产各种产品所耗的
工时)将所归集的制造费用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
生产成本之中。
为多种产品共同消耗、不能根据原始凭证直接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费用。工业企业中的
固定资产折旧费、生产多种产品工人的计时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以及
企业管理费等,通常都属于间接费用。在生产联产品的企业中,联产品的全部生产费用都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发生时,必须先按其发生地点或用途等加以归集汇总,然后按适当的标准在有关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支出,也被称为间接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