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纶,字景宜,号泊庵,生于1396年,明
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第一甲第3名,
探花及第,授
翰林院编修。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出补山东布政使。
监利县
容城镇人,从小学习刻苦,才识过人。明朝初年担任过多种中央和地方的重要职务。他在职40年,由于不避权贵,敢于直言,曾两次被罢官,两次遭到降职的处分,甚至面临生命危险。但是裴纶“得失不介于心,夷险不易其节”。在每次遭到迫害时,总是毫不妥协,更加坚持正义,就连明成祖也很佩服,称赞他为“真御史”。裴纶才学出众,善于诗文,著有《野舟公集》留传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