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竹书纪年]的解释
《竹书纪年》是 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 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西晋咸宁五年(279年,另说281年或280年), 汲郡(今河南省卫辉市)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 魏襄王的墓葬,发现《竹书纪年》。该书亦称《 汲冢纪年》《古文纪年》。  
《竹书纪年》共十三篇,叙述 西周春秋战国的历史,按年编次。 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 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至 魏襄王二十年为止。 [2-4]   现存《竹书纪年》分为“古本”和“今本”两个体系。“古本”为 辑佚本,其纪事起于夏代,终于公元前299年,无规整的体例。“今本”纪事起于 黄帝,终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6) ,有较为完整的体例。  
《竹书纪年》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但它在宋时历经了佚散后又重新收集整理的过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信度和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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