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解释
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宣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至此,中国形成了以 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 法律体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中国特色之路。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