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泉河镇,是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和
噶尔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地图上标示“噶尔”gaer即县治所在),早期是
行署单位在河之北、县政单位在河之南,因此也称阿里城区、噶尔县城,是
新藏公路上K1058公里处的重要驿站。
地处县境北部和
狮泉河盆地北部偏东的地带,河水穿城而过,这里是游客到阿里地区旅游的集散中心
[1-2]
。
1966年
阿里地区党政机关从
昆莎乡迁此,始建此城时只有400 常住人口,2017年9月总人口达11.4万
,远高于常住人口。在荒凉的
阿里高原,它是地区级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