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熊希龄]的解释
熊希龄(1870年7月23日—1937年12月25日),字秉三,别号明志阁主人、双清居士。湖南湘西凤凰人,祖籍江西丰城石滩。民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和慈善家。曾任北洋政府第四任国务总理。
熊希龄十五岁中秀才,二十二岁中举人,二十五岁中进士,后点翰林。1898年,因参加 百日维新运动被革职。后为 端方援引,充当考察宪政 五大臣出洋的参赞,嗣后又调奉天盐运使。 武昌起义时到上海因与立宪派 张謇梁启超等拥护 袁世凯有功,出任 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和 热河都统。1913年7月31日,经国会通过,熊希龄被任命为国务总理,和梁启超、张謇等出面组阁。熊希龄内阁制定了民国第一部宪法,以图中国能尽快走上现代 资本主义法制国家的轨道,并由此而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民主共和的 资产阶级国家。次年曾副署解散国会命令,旋去职。1928年,出任 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委员。1932年,任 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
民国26年(1937年),“八·一三” 淞沪会战起,熊希龄在上海与红十字会的同仁合力设立伤兵医院和难民收容所,收容伤兵,救济难民。京沪沦陷后,熊希龄赴香港为难民、伤兵募捐。12月25日,熊希龄在香港逝世,享年68岁。国民政府为他举行了国葬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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