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
湖州府
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
吴兴区)人。
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登
进士第,曾于
江西、广东等地任职,行
均平里甲法。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到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止,他奉三朝简命,先后四次出任总理河道都御史,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二十七年,为明代治河诸臣在官最长者,以功累官至
太子太保、
工部尚书兼
右都御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潘季驯逝世,年七十五。著有《
河防一览》《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
留余堂集》等
。
潘季驯在长期的治河实践中,总结并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方略和“蓄清(淮河)刷浑(黄河)”以保
漕运的治运方略,发明“
束水冲沙法”。其治黄通运的方略和“筑近堤(缕堤)以束河流,筑遥堤以防溃决”的治河工程思路及其相应的堤防体系和严格的修守制度,成为其后直至清末治河的主导思想,为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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