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渠南镇]的解释
2019年12月18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州市调整通川区等5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1号):以原 渠江镇渠光社区、南桥社区、南门社区、南坝社区、鞍山社区、四圣村和原 渠南镇大山社区、小山村、五里村、李坝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渠南街道的行政区域,渠南街道办事处驻渠州大道南段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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