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泰国国会]的解释
泰国于1932年建立 君主立宪制,并首次成立由70名临时 议员组成的单一议会,负责立法并监督国家管理工作,具有罢免政府官员的权力。1946年, 泰国首次成立由上、下两院组成的两院制泰国议会, 上议院审议或推迟颁布 下议院通过的法律。首届80名上议员由下议院178名下议员间接选举产生,下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947年新宪法规定上议员由国王任命产生,下议员仍由民选产生。1951年 泰国政变当局将上、下两院合并,规定议员由直接选举和任命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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