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注音符号(Chinese zhuyin),简称
注音符号,又称
注音字母,是为
汉语汉字
注音而设定的符号。以
章太炎的记音
字母作蓝本,1913年由中国
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
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颁行。注音符号取代了中国一千多年来用的“反切”的注音方法。
注音符号原共39个,排列照“
三十六字母”顺序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
顺序,增加一个“ㄜ”共计达40个。注音初期以读音统一会所定
字音为准,故有“ㄪ(万)v、ㄫ(兀)ng、ㄬ(广)gn”三个符号,后改以北京音为准,“ㄪ(万)、ㄫ(兀)、ㄬ(广)”只作注方言之用,仍使用的有37个(
声母21个,
韵母16个)。 1930年
中华民国政府将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正式的称呼是“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
相对于拼音来说,
注音符号有时简称
注音。在中国
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
汉字书写之前,会先学习注音符号作为中文字的替代
写法。在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也用在标注
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打字
输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