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总统是波兰国家的最高代表。依据波兰宪法,总统的职能是:监督
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捍卫
国家主权和安全、以及领土的不可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间政治军事
同盟。
波兰
宪法修正案规定:
总统由议会和参议院组成的国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只能连任一届。规定总统的主要职权有:任免波兰驻外全权代表,接受外国驻波大使递交的
国书;统率波兰
武装力量,主持国防委员会工作;向
议会推荐
部长会议主席的人选以及波兰国家银行行长人选;必要时可召集并主持部长会议的会议;颁发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发布大赦令;宣布战时状态以及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