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一门
经济学与
法学的
交叉学科,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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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包括美国
芝加哥大学的
亚伦·戴雷科特、
罗纳德·科斯和
理查德·A·波斯纳,以及
耶鲁大学的
圭多·卡拉布雷西、
乔治梅森大学的亨利·曼尼(Henry M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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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亚伦·戴雷科特于1958年在芝加哥大学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科斯于1960年在该期刊上发表了文章《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被视为该学科创立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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