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国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事实材料关系、美学价值关系、学科交叉关系。
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
拉普拉斯合编的《
比较文学教程》(1816)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 ,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
维尔曼 (1790~1870)。他于1827年在
巴黎大学开设了“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
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并于两年后将讲稿整理,以《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书名
出版。在讲课和著述中,维尔曼多次使用“比较文学”、“比较历史”等词语,并从理论和实践上为比较文学提供了范例。1838年,他在出版其讲稿的第三卷
序言中正式使用了“比较文学”这个专门术语,后人因此尊他为“比较文学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