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的前身是
梅县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梅县地区,设立地级
梅州市,同时撤销梅县地区
行政公署,成立梅州市人民政府。同年5月,梅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梅州市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黄华华当选为第一任市长。
梅州市人民政府是广东省梅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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