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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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
浙江
绍兴,出生于
江苏省
东海县(今
连云港市
东海县平明镇),后随父定居
扬州。中国现代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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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中学毕业后成功考入
北京大学
预科。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1921年,加入
文学研究会,成为“为人生”代表作家。1922年,与
叶圣陶等创办了我国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刊——《
诗》月刊,倡导
新诗。次年,发表长诗《
毁灭》,引起当时诗坛广泛注意,继而写《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被誉为“白话美术文的模范”。1924年,诗文集《踪迹》出版。1925年,应
清华大学之聘,任中文系教授。创作由诗歌转向散文,同时致力于
古典文学研究。
三·一八惨案后,他撰写《执政府大屠杀记》等文章,声讨军阀政府暴行。1928年,第一部散文集《
背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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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理
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次年,留学英国,并漫游欧洲数国,著有《
欧游杂记》《
伦敦杂记》。1932年归国,继任
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
一二·九运动中,他同学生一道上街游行。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校南迁,任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教授。1946年10月返北平,受校方委托主编《闻一多全集》。同时,积极参加各项民主活动。1948年8月12日因胃穿孔病逝于北平,年仅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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