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利用(?—1029年),字用之,赵州宁晋(今河北宁晋)人
,北宋大臣、将领。官至宰相,澶渊之盟签订时宋朝的代表。
景德元年(1004年),辽国南侵,宋真宗亲征,驻澶州(今河南濮阳),宋军射杀辽国主帅挞览,曹利用以阁门祇使、崇仪副使至辽国兵营议和,拒绝割地要求,达成和议,史称“
澶渊之盟”。
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任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右仆射。乾兴初年,加任左仆射兼
侍中。后恃功益骄,并得罪太后及
宦官。恰逢其侄曹汭犯罪,曹利用因被牵连,遂贬为知随州(今湖北随州),又被诬指私贷景灵宫钱。遂继贬房州(今湖北房县)安置,并命内侍杨怀敏护送,至襄阳驿站时,杨怀敏不肯再走,并用话威逼他,曹利用素来刚烈,于是上吊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