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宗室,明代皇族,明代宗室人口的爵位世袭和他们享受的经济待遇与历代相比最为丰厚,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四十九位”,在政策刺激下,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100万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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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族子孙享有特权,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爵位世袭罔替,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无需交税,甚至可以在地方收税、鱼课、盐店。极少部分宗室仗着特权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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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对子孙厚待,制定的丰厚俸禄标准,洪武九年(1376年)亲王禄米岁支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后来有所削减。为了让宗室们充分享受幸福,朱元璋规定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以至于明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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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决定之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如:庆成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人认,女儿更是不计其数。随着宗室人口的迅速增加,宗室领取的俸饷总数目巨大,禄米拨给的总数远超出国家各地一年的岁供京师的粮食。国家也因之背上沉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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