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
中国四大名玉”之一(其三为陕西
蓝田玉、辽宁
岫玉和河南
独山玉)。传统狭义范畴特指
新疆和田地区出产的玉石,以和田“子料”为代表闻名于世;广义的和田玉指软玉(真玉)。和田玉虽然因新疆和田而命名,但其本身不是地域概念,并非特指新疆和田地区出产的玉,而是一类产品的名称。中国把透闪石成份占98%以上的石头都命名为和田玉,都在国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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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时候,和田玉因产于
昆仑山被称为“昆山之玉”,以后又因位于“
于阗国”境内而被称为“于阗玉”。直到清光绪九年(1883年)设立和田
直隶州时,才被正式命名为“和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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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玉中的名品,是珍藏于
陕西历史博物馆的西汉国宝级文物“皇后之玺”,其质地为新疆和田羊脂玉,是迄今唯一的汉代皇后玉玺,为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8-12]
。
2008年北京奥运会会徽徽宝“中国印”,也是采用新疆和田玉作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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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玉属镁质大理岩与中酸性岩浆岩接触交代而形成的变质岩,内含透闪石、角闪石、阳起石等多矿物集合体,化学成分是含水的钙镁硅酸盐,化学式为Ca
2(Mg,Fe
2+)
5[Si
8O
22](OH)
2,密度为2.95—3.17,摩氏硬度在6.0—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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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和田玉是按产地来划分还是按矿物成分来划分存在很大争议,2013年12月17日和2014年1月,中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GSB 16-3061-2013《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正式确定——“和田玉实物样品国家标准不论产地,一律按其矿物成分来界定。”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