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詹事:詹事,秦官,汉因之,掌皇后、太子家,秩两千石。汉时,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皆属二傅。其太子家令丞、率更令、仆、中盾卫率等官,并属詹事。后汉省詹事,而太子官悉属少傅。魏复置詹事,领东宫之务。晋不置,至咸宁元年,复置以掌宫事。及永康中,复不置。自太安以来,又置,终孝怀之代。其职拟尚书令,掌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马、舍人等官。银印青绶,进贤两梁冠,配水苍玉。宋与晋同。齐置府,领官属。梁、陈任总宫朝。后魏有太子左右詹事。北齐东宫众事,无大小皆统之,领三寺左右卫二坊。后周置太子宫正、宫尹。隋开皇初,置詹事,二年罢之。大唐复置詹事府,詹事一人,掌内外众务,纠弹非违,总判府事。置少詹事一人以贰之。龙朔二年,改詹事为端尹,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初复旧。垂拱元年,又改詹事为宫尹、少詹事为少尹,神龙初复旧。
清朝太子詹事为模仿
明朝之前的
中国旧有机构并加以扩充功能,主要从事皇子或皇帝的内务服务以及文学侍从,品等为
正三品。该官职设置于詹事府,辖下有少詹事等辅佐官职。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