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都督府]的解释
大都督府,创始于 朱元璋所部成为相对独立政权的元 至正二十一年(1361),消亡于极端君主专制体制奠定的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存在仅二十年。是明代初年设置的全军最高指挥机关。明初, 仿宋代枢密院制度, 中央设大 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 掌握全国军队, 既有统兵权, 又有调兵权。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为分散中央机关兵权,避免“权臣握兵之害”,遂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 只有统兵权, 而调兵权归兵部。两权分离, 加强了皇帝对军权的控制。  
大都督府本是独立在 六部之外的产物,是明朝武人当时唯一与文官部门一样直接受命于皇帝的机构,后来被分化为 五军都督府。但大都督府仍然存在,只是丧失了议政权,而仅能执行皇帝的命令,军事机构的统领关系上大都督府仍然统领各级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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