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断
:东晋和南朝为解决侨置问题而推行的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即以土著为断。实施土断是为了使得社会矛盾得到暂时的缓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矛盾还会再次恶化。故而,东晋、南朝实行了许多次大规模的土断。其旨意、方法因时势不同而有所差异。
西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汝南王
司马亮、司空
卫瓘上疏,咸用土断,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以纠
九品中正制之流弊,是为土断之始。
晋廷东迁后,
侨人日回月徙,南方流民去来纷杂。政府为明考课、定税收,先后于成帝
咸和中、咸康七年(341)、哀帝兴宁二年(364)和安帝义熙九年(413)多次实行土断。其中后两次分别由
大司马
桓温和太傅
刘裕主持,史称“
庚戌土断”及“
义熙土断”,一时“财阜国丰”,“豪强肃然”,国家的内部矛盾得到了暂时的缓和。
南朝
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
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齐高帝建元三年(481)、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和
陈文帝天嘉元年(560),亦曾多次土断,但执行中巧伪甚多,或窃注
黄籍,或却而复注,故成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