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作为
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将
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
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
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
转让、
出租、
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26941亿元,同比增长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