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汇率制是以
本位货币本身或法定含金量作为确定汇率的基准,各国货币间的汇率基本固定,其波动限制在一定幅度之内的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制分以下两类: (1)
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其特点是: 决定各国货币汇率的基础是各国金铸币含金量之比,即铸币平价;市场汇率随外汇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铸币平价上下波动;汇率的波动受黄金输送点的制约,相对稳定;汇率的形成是自发的,各国没有专门制订和管理汇率的机构,国际间对于汇率也没有统一的安排和规定。(2)
布雷顿森林体系中,
纸币流通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规定基金组织会员国的货币根据法定含金量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价,即黄金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