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
法律形式上亦非
刑法规定的
刑罚,而是依据
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
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