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中央官制,
西周时开始设置,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西周的内史官制承袭夏朝与商朝,如夏朝有
太史令
终古、商朝有太史令
向挚。先秦的内史,其主要任务是掌管法令、拟定文书,协助国君策命诸侯及
卿大夫,并负责爵禄的废置。《周礼·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枋”同“柄”,权柄)之法, 以诏王治。 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 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设置的内史为一个行政区,掌管京师咸阳及京畿40余县,辖地约为今关中平原和商洛地区。
另有
九卿之一的治粟内史,掌全国谷货。西汉初年,治粟内史仍为九卿之一,汉景帝时治粟内史更名为大农令,又曾设大内这一机构掌管全国财货,为大农令的平行机构。公元前104年,汉武帝为了加强对国家财政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大农令更名为
大司农,统领全国谷货和财货,又将大内改名都内令,降为大司农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