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国
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
史书的总称,由于《
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
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
史记》一样用
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
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
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
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
纪传体编写。
1921年,
中华民国大总统
徐世昌下令将《
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
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
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
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