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忻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9款。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英国又扩大了如下侵华权益:(1)《
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为800万两,外加恤金50万两;(2)增开天津为商埠;(3)准许外国商人招募华工出洋工作,充当廉价
劳工;(4)割让广东新安县(今
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
九龙司)给英国。
1984年12月19日签订
中英联合声明中并没有声明废除此条约,而是声明香港地区(即香港岛、九龙及新界)是中国领土,英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主权移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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