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
海南省下辖县级市,位于海南省西南部,
北部湾东岸,
昌化江下游,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
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西临北部湾,与
越南隔海相望,东靠黎母山脉。地处东经108°36′46″~109°07′19″,北纬18°43′08″~19°18′43″,面积2266.62平方公里,市人民政府驻八所镇。
截至2020年末,东方市下辖8个镇、2个乡、192个村(社区),户籍人口46.52万人。2020年,东方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50亿元,比2019年下降1.9%。
[24]
东方市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
东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
海南环岛铁路以及
粤海铁路海南西环线穿境而过。东方市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滩涂面积1125.3公顷,
八所港位于东方市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