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庸(1030-1110),字长行,号军城居士,北宋文学家,政治家。北宋
景祐甲戌进士大理寺评事黄宠之子。
黄中庸从小受到其父黄宠的熏陶,学习刻苦,勤奋上进,
皇祐三年郡试贡元,
皇祐四年(1052)举
福建
乡试第一名即解元,次年,赴京会试第一名,即
会元;经殿试中进士二甲第一名,即
传胪。历官江西
安福知县、县令,治平二年(1065)协助司马光撰写《
资治通鉴》,北宋治平四年(1067)后,
司马光温国公荐其才任
太常博士擢广西北海通判,旋任邵武知府,后召入朝为太常卿,入值总理太常院,主持修撰皇帝起居礼宾司庙会,起草礼仪诏诰。与
司马光、
欧阳修、
包拯、
赵抃、
刘敞、
文彦博、
富弼、
王尧臣、
韩琦等齐名,天性浑厚,为人仁惠。温国公司马光荐其才,授浙江
提刑。为官宽惠,能断奇狱,所活甚众,浙人德之。去日,士民乞留,以温公论荐累官至
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院副使宰相。后
蔡京恶之,贬为
太常博士,辞之,名入元祐党禁而致仕焉。蔡京败,有旨复起黄中庸为太常寺卿、侍中兼枢密院副使宰相,未拜命卒赠侍中谥
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