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隶属
河北省
保定市,是保定市代管
县级市,位于河北省中部,保定市北部,介于东经115°47′24″~116°12′40″、北纬39°5′53″~39°23′17″之间。全境总面积672平方千米。西部为
太行山洪冲积平原,东部为河流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徐缓倾斜,平均坡降比为0.6%,海拔高度11.4至39.4米,构成地势平坦的平原地貌。
截至2019年,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9个镇,市政府驻迎宾西路18号,户籍人口566698人(2018年)。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新城县,设立县级高碑店市。
2019年1月25日,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2019年11月,入选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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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碑店市地区生产总值1977581万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311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89695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39575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326元,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为:7.5︰39.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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